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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目前,市区实行社会化养护的绿地面积近500万平方米,100多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正在建设中,还有一部分处于施工方建设后一年的管养期内,管养期结束后,将陆续移交3家社会化养护公司。下一步,市管公园绿地和内河绿地等也将纳入社会化养护管理。
城市园林绿化“眉清目秀”
昨日,记者在浦下河边看到,绿化带里绿草茵茵,木棉花开得灿烂,空气中飘过淡淡的香樟花香,令人陶醉。
“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浦下村村民阿锦告诉记者,前几年这里道路两边杂草丛生,一些灌木枝条因没有定期修剪而随意疯长,绿化带里还时常能看到生活垃圾。
而今,映入眼帘的是由鸡冠刺桐、红叶石楠、山丹、鸡蛋花、鸭脚木、紫玉兰、黄金榕等绿植组成的极有层次感的自然绿色景观,令人赏心悦目。
工业路盛放的羊蹄甲、三角井沿路绚烂的木棉花、西三环辅道上嫩黄的黄金榕和鲜红的红花檵木组成的绿地……眼前这一切美不胜收,这要归功于我市实行的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。
基本实现社会化养护
2009年,市园林局开始了绿化养护社会化的尝试,对城区部分绿地及行道树实施社会化养护招标。然而,从两年的尝试效果上看,社会化绿化管理覆盖不足,无法形成全面效果。另外,考核指标及分类标准欠缺,无法形成统一的评判标准。
2014年1月1日起,我市全面推进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工作,市园林局将市区道路绿地、行道树养护管理工作按区域划分为3个标段,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, 邀请全国一级企业竞标,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市城基园林发展有限公司、广州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等3家园林企业中标,并相继成立了3家子公司开展 养护工作。
目前,我市市管绿地面积(含公园绿地)约814万平方米,行道树约10.5万株,市区已招投标实行社会化养护的绿地面积近500万平方米,另外100多万平方米的园林绿化正在建设中。
规章制度是“紧箍咒”
今年1月,市绿化管理处研究制定了《福州市绿化管理处绿化管养考评办法》《福州市绿化管理处绿化养护要求》《市绿化管理处绿化养护考核质量标准》《市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考评处罚细则》等规定,进行量化考评,考核标准更细化、更严格。
如《市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考评处罚细则》中规定,对于当月平均分在90(含)至95分的,低于95分,按照每低1分扣作业经费1万元的标准扣除作业经 费。对于当月平均分在85(含)至90分的,低于90分,按照每低1分扣作业经费2万元的标准扣除作业经费。当月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,除按照每低1分扣 作业经费2万元的标准扣除作业经费外,再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,并通报批评。考评结果将作为对绿化养护公司质量评价、经费发放的依据。
福州市城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跃龙告诉记者:“我们养护的仓山片区绿化面积有117万多平方米、道路93条、行道树近3万株。今年1月扣了2.5分,扣了2.6万元,是因为保洁不到位被扣的。”
“我们还用‘1+2+2’模式来监督约束中标的养护企业,这是一道监督工作中的‘紧箍咒’。”据市绿化管理负责人介绍,社会化养护单位的服务期为5年 (1+2+2模式),即养护满一年、业绩良好的,续签第二三年养护合同;两年续签合同期内业绩优秀的,再续签第四五年养护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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